服务系统/Service
厦理工党委﹝2016﹞37号
校内各单位:
现将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的《pp亚洲新电子游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pp亚洲新电子游戏教职工学历、学位认定和更改若干规定》、《pp亚洲新电子游戏自主招聘工作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pp亚洲新电子游戏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教职工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不仅是人事处的任务,也是各有关形成档案材料部门的任务。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电子信息化建设。利用干部档案信息库系统,实现干部信息动态管理。
二、档案的内容与分类
第四条 干部档案的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材料;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
第六类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英雄模范先进事迹);
第八类 处分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
第九类 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第十类 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三、档案材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人事处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六条 人事处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七条 人事处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第八条 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第九条 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人事处公章。
第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十二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四、档案的保管与保密
第十三条 积极改善保管利用条件,使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防泄密的要求得到落实,每月检查一次安全保密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四条 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保持库内适宜温湿度:温度控制在14°C~24°C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
第十五条 人事处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不得在库房内阅档或办公。
第十六条 档案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及其他物品,严禁火源,经常注意库房门窗安全,做到随手关门,离去上锁。
第十七条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十八条 编制好检索工具,合理排放档案,防止漏检和误检: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统计,并对检查核对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九条 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对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宣传工作,谨防泄密。
第二十条 查阅档案时,不得随便议论档案的内容,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抄的不抄;不该借的不借,只允许查阅部分内容的,不得翻阅全部档案。未经允许,严禁抽取、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第二十一条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通过机要转出或选派政治可靠的人员递送。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查阅、借阅或私藏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材料;任何人不得携带干部人事档案出入公共场所。
第二十三条 严禁伪造、涂改、私自撤换和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违反者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五、档案的查阅与借阅
第二十四条 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两名中共正式党员同时查阅。
第二十五条 校内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持有查阅单位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签字及手续完备的《pp亚洲新电子游戏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以下称“审批表”)和本人介绍信,《审批表》内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说明查档理由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校外有关单位来我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为县、团级以上的组织人事部门,查阅单位应持《审批表》,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不准查阅、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或档案材料。除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其它单位没有特殊情况的,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查阅外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
第二十八条 人事处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材料。对不属于查档规定的人员或查档理由不充分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九条 查借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阅档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三十条 查阅(借用)干部人事档案时,要爱护档案,严禁上圈划、抽取、折叠、涂改、撤换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摘抄、复制和拍照。只准利用有关部分内容的,不准翻阅全部档案。查阅时严禁吸烟。
第三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第三十二条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通过干部人事档案了解下属干部情况的,可由人事处档案室根据党的保密原则代查有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 开具人事档案有关证明,须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教职工因办理评定职称等有关事宜时,需从个人干部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复印相关档案材料,应持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的介绍信,说明取证的原因和用途,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办理。
(二)报考硕、博士研究生,应先到人事处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待学校正式审批后,凭审批件到档案室复印成绩、论文评议书等相关材料。
(三)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个人需要办理各类公证,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后,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办理。教职工个人死亡后,由子女或配偶来办理的,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相关利益人的签名委托函,经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后,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办理。
(四)在职人员涉及因公出国、出境,需复印相关材料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出国批件,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办理;在职人员因私或自费出境、出国需复印相关材料的,应先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待学校正式审批后,由档案室工作人员给予办理。
六、档案的转递与统计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凡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而改变了主管单位的,应在接到干部任命、调令或领导批示后的一星期内将其档案转往新的主管单位保管。
第三十五条 凡是转出的档案其全部材料应按规定整理装订合格后再转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扣压档案或不转部分档案材料,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应严格履行转递手续,详细填写《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册》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出登记册》,严密包封,以机密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以平信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第三十七条 接收外单位转来的档案时,要认真检查核对,并且应在收到档案的十天之内将回执退回发档单位。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的档案转出一个月后,仍未收到回执时,应发函催要。收到回执后,要将回执粘贴在《转递单》存根上备查。
第三十九条 要严格执行转递制度,对外单位转入“无头档案”,应及时查清其下落或退回原转出单位。
第四十条 每年度末要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管档卷数、分类情况,转出、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和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各多少,立卷多少,清理材料多少,利用情况等)进行一次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向人事处负责人汇报。
七、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第四十一条 认真贯彻国家《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纠。
第四十二条 不断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定期作好清点和统计工作。
第四十三条 要切实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积极采取新技术,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 解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包括人员、设施、用具等,按照档案保管要求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
第四十五条 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意识。
第四十六条 人员调动时要做好干部档案的交接工作。
八、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pp亚洲新电子游戏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
2.pp亚洲新电子游戏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收集范围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厅级以下)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认定和更改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pp亚洲新电子游戏干部学历/学位更改工作审核权限的批复》(闽教学〔2016〕49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规定如下:
第三条 对在学历、学位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教职工,本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的,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更正;对不主动说明情况的,学校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第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pp亚洲新电子游戏教职工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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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聘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人员招聘流程,确保人员引进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合法合规,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pp亚洲新电子游戏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厦理工党委〔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我校可自主招聘的人员主要是专任教师,应聘人员须符合《pp亚洲新电子游戏引进人才暂行规定》所列基本条件。
二、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现有师资及在校生情况,学校于每年年底核定下年度各学院所需教师总数,本着“总量控制,按需引才,专兼结合,急需先补”的原则,经与各院部协商,制定年度专任教师进人计划,经学校审定后,于年初报市教育局审批形成《pp亚洲新电子游戏教师招聘计划》。
2.信息公告
除学校选择媒体或定点(场)集中发布公告和推介宣传外,各单位要制作本单位教师招聘公告,并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对外进行宣传;各单位至少每月刷新一次招聘公告。
3.应聘报名
应聘人可登录我校人事处招聘系统注册填写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平时报名受理工作,积极受理咨询、自荐、推荐和应聘人员报名。人事处负责审查报名受理情况。
4.资格审查
各单位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小组应定期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入校级考核前人事处根据师资年度需求计划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
5.考核评价
(1)学院考核
各单位专任教师招聘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教学委员会成员、各专业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委员会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先由各学院招聘委员会对其进行业务水平及教学能力考核。原则上采取面试答辩结合教学试讲(30分钟)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的研究功底、学术视野、研究成果、发展潜力和基本教学能力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同一岗位的考察方式对所有的应聘人员一致。学院考核后向学校提交考核通过人员的专业素质评价意见(包括《求职人员试讲情况评定表》、《求职人员考核情况表》《求职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此意见需要经过招聘委员会审议通过。
(2)学校集中考核
学校集中考核评委团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校外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考核项目主要包括面试答辩、外语水平测试及心理测评,评委团综合应聘人各考核项目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6.体检
拟录用的人员至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结果须全部合格。
7.学校审批
拟聘人属于常规人才引进的,由主管校领导审批;属于高端人才、科研团队、或有特殊政策需求的,经人事处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后,报党委会集中讨论审批。
8.公示
通过考核后,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每个岗位的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反映属实的,学校将视反映问题性质作出处理,直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9.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人事处负责按厦门市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或就业报到手续,拟聘人须配合按要求提供入职所需材料,手续办结后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三、附则
1.招聘过程由监审人员进行监督。
2.我校辅导员、教辅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招聘纳入厦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考,招聘程序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的规定执行。
3.我校柔性聘用人员引进程序参照《pp亚洲新电子游戏柔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厦理工〔2016〕58号)、《pp亚洲新电子游戏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管理办法》(厦理工〔2016〕57号)的规定执行。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pp亚洲新电子游戏求职人员试讲情况评定表
2.pp亚洲新电子游戏求职人员考核情况表
3.pp亚洲新电子游戏求职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